「台灣爵士光譜」是一本最近出版的書,作者號稱花了半年時間,深入訪談台灣爵士樂樂手(包括美軍俱樂部的老樂手等等),在幾個爵士樂的論壇,也都有人幫這本書的新書發表會熱心的宣傳,其中不乏我認識的人或是朋友們。另一方面,雖然我個人認為這本書的書名根本不存在(註一),不過如果這種事沒有牽扯到我,我一向不想多花筆墨討論這種不值一提的事。
很無奈的,書中有一個章節的主題就是講我個人的事。我沒記錯的話,某一次回台灣,去藍調時剛好遇到作者(我完全不認識此人),他跟我說他是台大新研所的學生,用爵士樂當主題來寫畢業論文,希望我可以讓他問幾個問題,訪問一下。我基於幫助學生的心態,就讓他訪問了。記得前後約三到五分鐘,印象中作者問了兩、三個問題,他就說可以了。
雖然我不記得作者問了哪些問題,不過感覺上比較像是對爵士樂沒有什麼研究了解的人在問的問題。當時似乎他也依稀提到有打算跟五南出版社討論出書一事,我只是單純的想,不管作者程度為何,第一、那不關我的事;第二、不管出書目的為何,如果可以讓台灣人多注意一點爵士樂的事,也是不錯;第三、身為所謂的「受訪者」(雖然只有三、五分鐘),如果確定出版,出書前也得把相關內容給我看過,簽署同意書才算數。
結果沒想到直接就出書了。我本來很鄉愿的想說,給年輕人一個機會,我也可以暫時當作沒看到。結果透過網路上看到封面的照片,還把受訪者的照片,拼貼成一張新照片。老實說,把我的照片放在書中出版,出版之前應該也沒簽過肖像權的任何同意書吧?
整件事情我感覺就像是在路上突然被路人甲叫住,問了五分鐘的問題,然後就被寫成一篇文章登在報上,宣稱為「專訪」。
即便是如此,我本來還是想算了,因為也許他花了很多時間去訪問其他受訪者也說不定。一方面我也認為人應該心存厚道,不需要凡事追究到底,我還是假裝沒看見。
直到一個多禮拜前,看到作者的部落格,已經有人留言質疑書中資料錯誤部份(例如:書中提到邱建二從Berkelee畢業?我真的不知道要怎麼說),作者還一付不得理也不饒人的樣子,振振有詞的強辯著,還聲稱出書前有給受訪者看過。(看過算什麼?還要簽同意書吧?)更何況,我本人的情形,則是從來沒有任何人跟我聯絡過。
更誇張的是,作者還聲稱要查對方IP、寄存証信函給對方,這是什麼世界?真的看不下去了…… (註二)
這才促成了我決定要以「受訪者之一」的身分出來說些話。相關對話內容網頁現已被作者封鎖住,我則是先一步存檔起來了。
我沒有要抵制這本書的意思,要不要買、想不想看,那都不關我的事。只是,我認為必須要 "say something",讓大家知道就是。
林煒盛 啟
註一
對我來說,爵士樂在台灣的情況是,絕大部分的我們都還在努力學習爵士樂,說真的,會彈真正的爵士樂的人極少。我在念大學時就已經在當樂師了,無論是本土養成或是出國深造者,我都非常尊重這五十年來每個學習爵士樂的前輩或同好們。但是,用「光譜」來分台灣爵士樂學習者,我個人覺得很荒謬。當然,這只是個人看法。
註二
雖然作者的網頁已被鎖住,不過我已經把網頁存起來了。基於我現在不確定公開有沒有牽涉適法性問題,所以暫不公佈。我會先問問法界的朋友。
32 意見 :
林老師,真的很抱歉引起您的不快與些許誤解。<br />
關於當時的訪問,由於已經是截稿日期,本來老師一直在國外(?)<br />
寫email也沒有連絡上老師(我都有留下寄件備份)<br />
當時臨時在BLUENOTE遇到老師,非常高興,就冒昧採訪了。<br />
可能有點潦草,也很抱歉我個人才疏學淺,讓您覺得採訪過程膚淺不快。<br />
<br />
不過我的本意只是希望透過集結在台灣表演爵士樂的樂手們訪問,讓更多人<br />
認識台灣音樂環境中的這一塊,並沒有要用「光譜分析」的意思。<br />
<br />
而另外存證信函部分,則是因為我的blog有人惡意放話,<br />
(包含與本書和爵士樂毫無關係的部分),我發現留言來自相同ip,所以回應<br />
很不客氣,但那是針對匿名留言者,並非對任何老師有不尊重之意。<br />
(您有保留我的文章,相信也看到他「難道老師都是文盲」的留言)<br />
<br />
在下自認出版本書,只是對個人粗淺興趣的一個交代、和希望更多人看到台灣<br />
為爵士樂環境努力的樂手樂評,絕不敢自言分析或評論。出版後也陸續發現一些<br />
筆誤和編誤,已經與出版社討論修改更正和補救的方式。<br />
<br />
最後,詳細情形我另外在留言板留言給老師了,並懇請老師給予我聯絡的地址<br />
和方式,(上次訪問後,並未要到老師的聯絡方法,也許老師覺得沒有必要),<br />
我會寄送一本拙著給老師,請老師批評指教。<br />
<br />
<br />
張翔一 敬上<br />
<br />
<br />
<br />
張先生:<br />
不需叫我老師,我們是平輩.<br />
根據您公開的留言,我分幾點回答一下<br />
1, 我並沒有對您的問題感到不快 我也沒有覺得您才疏學淺或者是學富五車的問題 單<br />
純是對您問的問題的給我的第一印象,沒有對錯問題<br />
2, 在您公開的留言中 提到有寄給我email 而沒有收到回信 <br />
分兩點來談吧<br />
其實呢 如果您有看完我文章 我的論點是很簡單的 如果作者是我 我會把內容拿給受<br />
訪者看 看完後 如果受訪者不同意部分內容 或有內容不符事實者 <br />
必須修改 修改後拿給受訪者看過確定ok後 彼此簽訂同意書 至於牽涉肖像權的照<br />
片 即使是原照刊登 照我的了解 都應該簽訂授權被拍照的文件 更何況現在是用一張<br />
合成的合照當封面 就算是非營利<br />
你要把書當成贈書放在廟裡或書店中 供人索閱 都會有問題 更何況今天您的狀況是<br />
做商業 營利用途的出版呢 如果是我 沒有拿到受訪者或當事人的同意書 我不會做出<br />
版的動作 而您 只是讓人感覺 是寫好了 只負責告知受訪者 請她們背書 甚或是<br />
像我這樣 根本是出版了再來告知 事後那還有什麼好說的? <br />
<br />
接下來 要聯絡上我 真的很簡單 我有部落格可以留言 也有論壇版面可以留言 <br />
你認識的人 有很多人有我的email 甚至有電話 連去藍調找蔡爸相信也可以弄到我<br />
的聯絡方式<br />
說連絡不上 真的很難說服我 說難聽一點 如果連絡不上 就算只有我一個人 <br />
這本書都不應該先出版 如果是發生在美國 這件事情 很多人會私下做其他的處理 <br />
<br />
我大學就在外面當樂師 您書中的人物 無論樂手或是非樂手 出過國的或本土養成 絕<br />
大部分我都認識 很多相信比你還熟 我也可以一個一個去問 當初您出版前怎麼跟他們<br />
確認的 但是我真的不希望這麼做<br />
<br />
接下頁<br />
<br />
3,每個人做任何一件事 我都願意相信其出發點是良善的 您的出書 我願意相信有善<br />
意的部份 但是<br />
相信您賺到的”名”也不會少 至於版稅有多少 我就不知道 不論你完全是出自善意<br />
或是想要賺一些東西(或兩者都有) 出了書 如果內容有誤 接受公評 甚至道歉 也<br />
非常正常 如果您要說這是單純的筆誤或編務 很抱歉 坦白說 我會覺得您有點像政治<br />
人物 <br />
<br />
筆誤或編誤 前者認為是您的資訊正確 但是寫錯 後者 是編輯出錯 不是你的錯 很明<br />
顯 邱建二畢業於Berkelee這件事 明顯是你的資訊錯誤 直接就可以讓人來對這本<br />
書內容的嚴謹度及查證工作產生疑問 何況 不是只有這一點而已 <br />
<br />
4,第五段 我不記得 你有跟我要email 如果您當時已經確定出書 您本來就應該請<br />
我留下聯絡方式 除非 您根本沒打算 跟受訪者連絡 確認 還是說重點是碩士論文 出<br />
書的事當時根本不確定? 這也是我的認知<br />
洽談出版的事一定會跟我們再行確認 <br />
另外 不用寄書給我了 重點是您已經出版了 這本書 <br />
怎麼可能 出了之後再寄給事前沒先聯絡的受訪者 請他批評指教甚至背書呢<br />
<br />
5,請不用留私密留言 內容也跟您公開留言有點不同 如果您覺得您有理 願受公評 我<br />
很歡迎 您公開post出來 我一定公開回應<br />
<br />
<br />
林煒盛<br />
<br />
<br />
林煒盛兄您好:<br />
<br />
我就不叫您老師了,但還是很抱歉,我想在這次的訪問上,的確有不夠尊重您的地方。<br />
我書已出版,當然也願意虛心接受所有批評與指責,<br />
但請相信我有誠意盡最大力量挽救既成的缺失。<br />
目前我已向變形蟲樂團團長楊曉恩老師聯絡並道歉,也接到變形蟲樂團的回應,將會向<br />
他們請教訂正之前提到所有錯誤的地方。<br />
目前我正與出版社商討通路回收訂正的可能性,但因為第一刷貨已送出,退書須等三<br />
個月後,所以若無法即時回收訂正,確定會在第二刷時全面更新。<br />
<br />
關於林老師的部分,很抱歉我當時寫作本書時,沒有工作經驗,社會歷練尚淺,不知道<br />
要得到您的授權同意書,就刊登您的照片,好在其他同樣口頭同意的老師,可能不與我<br />
計較,真的非常慚愧。我會在新版/訂正版的書中,將有提到您的部分全部拿掉,並且<br />
為我的冒失再次公開道歉。<br />
<br />
最後,我想再次聲明,這本書,真的花了超過我和朋友半年時間,寫稿、拍照,自己整<br />
理,當然錯誤就是錯誤,沒有什麼藉口,但我認為,賺到「名」絕非我所想,「利」的<br />
話,我可以公開說,版稅扣除贈書、採訪時花費的交通、錄音、底片成本,和新書發表<br />
會自費舉辦所花的錢,不到一般上班族月薪的一半。<br />
<br />
談名與利,或許太沉重了些。<br />
<br />
<br />
<br />
張翔一<br />
<br />
<br />
<br />
<br />
<br />
我先聲明<br />
作者當初訪問完後有將初稿E-mail給我看<br />
只是裏頭很多錯誤 <br />
(其中之一包括Berklee 那段<br />
我想我是說到Boston找老師上課)<br />
我有特別用紅色文字訂正過<br />
再E-mail回寄給作者<br />
只是從此之後就沒有下文<br />
我想出版社應已經按照我文字修訂過了<br />
沒想到登出來的還是原來錯誤的版本<br />
難怪昨天在藍調JAM<br />
遇到台大戲劇系兩個學生<br />
跑來問我國外學JAZZ一些問題<br />
令我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br />
我所有的正式簡歷都應該是UCLA機械工程碩士吧<br />
這點隨便應該都查到資料吧<br />
我還特別向他們說<br />
其實我學習爵士的過程屬於本土樂師掛<br />
全靠的是自修<br />
對於書中至於是否還有其他的錯誤<br />
我想真的要找來好好研讀一番了<br />
<br />
我想這樣的問題也發生在前一陣子熱賣的<br />
翻譯自韓國的 JAZZ IT UP 的一本漫畫<br />
號稱由蘇重先生審閱<br />
但是裏頭也是錯誤一籮筐<br />
不曉得是真的不知呢?<br />
還是指是純為了賺錢掛掛名?<br />
老實說<br />
對於國內的爵士文化人我還是會給予相當尊重<br />
只是做事到底有沒有對的起自己的良心?<br />
自己的言行能不能經的起時間的檢驗?<br />
這點才是最重要的吧<br />
DEAR 邱老師<br />
<br />
我12/1日晚上已經請johnson林大哥將贈送給您的書交給您,<br />
拜託您多審閱,<br />
真的很抱歉,我的確有寄檔案給您,也有訂正,<br />
但最後出來的稿件還是有疏漏與錯誤,<br />
其中原因不管是因為出版社校對過程中搞混文字檔,<br />
也有我自己不查的部分(p78頁圖說)<br />
我身為作者,都會負全責。<br />
<br />
現在我已經整理蒐集所有錯誤、疏漏、錯字、編誤的部分,<br />
會同之後,會在提出總整理,並與出版社商討回收,<br />
或是加印/or再刷時一併訂正等補救方法。<br />
<br />
造成老師的困擾,真的非常抱歉。<br />
<br />
翔一<br />
再次向所有因我的疏忽與錯誤而感到困擾的老師們道歉。<br />
這本《台灣爵士光譜》,原意是希望多介紹一些台灣的本土爵士樂手,<br />
讓對爵士樂有興趣(然而可能過去都接觸西方的爵士樂唱片為多)的朋友,<br />
更注意到本土爵士樂手們的努力,<br />
我知道書中真的有錯,這是我自己不夠用功、校對時也不夠嚴謹所致,<br />
實在非常慚愧,也很抱歉造成許多我敬佩的老師們困擾。<br />
由於我的疏忽,造成原本讓更多人認識台灣爵士樂手的美意,現在看來<br />
反而變成老師們的負擔(還要花心力去解釋可能被一般讀者誤解的事實)。<br />
這真的是我的過錯。<br />
<br />
我想,也許有人認為現在才道歉已經太晚,但我個人還是會盡我所能,<br />
一一修正好每一個書中的錯誤。整理完畢後,我也會先自行公佈在網路<br />
上,對各位老師和已經購買本書的讀者負責。若書本有收回重印/再刷<br />
機會(這部分很抱歉要取決出版社),我必定會負責將錯誤完全更正。<br />
<br />
張翔一<br />
<br />
<br />
<br />
<br />
<br />
ok 如果你還需要修訂過的版本的話<br />
我會再寄一次給你<br />
請給我你的信箱<br />
或是直接連絡我的<br />
miles.chiu@msa.hinet.net<br />
<br />
MILES
我曾拜讀過作者於部落格發表的新書發表會訊息<br />
包括留言者的所有相關留言(文章關閉前)<br />
但從以上作者的回覆及說明<br />
我個人覺得對於作者所謂「惡意放話」的留言者XD<br />
似乎有欠公道<br />
<br />
我也很好奇作者曾於網路上公開說過<br />
請XD針對書中錯誤立刻提出證據<br />
並表示若真有錯誤,而且訪問內容的確未經過受訪者確認的話,<br />
作者願意答應XD的條件(即指出一個錯誤捐款1000元給公益團體等言)<br />
不曉得文章關閉後,大丈夫所言是否仍舊算數?<br />
<br />
還有我很好奇的是<br />
之前作者於部落格回覆留言,與這裡回覆說明的作者<br />
真的是同一人嗎?
先說我可不是來跟什麼作者或台灣爵士樂手攀親帶故的<br />
《爵士光譜》我在書店看過,沒有特別好也沒有特別不好<br />
就是一本介紹台灣現有爵士的書,裡面有些鼓霸,菲律賓老樂手的介紹<br />
倒是挺有意思的.<br />
不過看到這篇文章,想跳出來說一下<br />
好了啦!我看人家小兄弟都很有誠意解決問題了<br />
幾位'樂壇前輩'<br />
就別再這麼計較啦,罵都罵了虧也虧了<br />
說難聽點,人家也不過就是初生之犢,想來採訪你,\<br />
寫錯寫不好,講一講也就是了,<br />
沒必要搞得這麼緊張吧,得饒人處且饒人<br />
台灣的這塊餅就已經這麼小了,<br />
再這樣下去,還有誰敢來談爵士,玩覺士阿?<br />
<br />
peace.
這位老兄形容的還真貼切 "初生之犢"<br />
如果真的是混過的過來人<br />
今天也不會有這本書出現<br />
因為你就曉得會有這些情況發生<br />
版權同意書肖像權什麼阿等等<br />
如果把當初這些成本也考慮進去的話<br />
想想看... <br />
如果只是為了要寫一本書<br />
還得倒貼的話(不管時間或金錢上)<br />
誰還會願意寫?<br />
所以對於這樣的情況<br />
我還能苛責些什麼呢?<br />
但是同樣的換個立場<br />
替這些辛苦樂手想想<br />
這些文字到底有沒有給予他們應有的交待?<br />
雖然可能有些人認為受訪是個曝光的好機會<br />
甚至覺得就算是造造假也無妨<br />
有點像是小說情節反而可增加閱讀的趣味<br />
但不是人人都是這麼想的<br />
MILES<br />
P.S. <br />
目前為止我才知道Johnson有替我收書這件事<br />
說實在這樣並不是個好做法
二爺..<br />
我也看了回文才想到.當天作者給了我一袋書.說是給底細的..<br />
我就拿回去放在樂團辦公室.並沒特別注意到有署名給哪一位..<br />
(應該現在還躺在樂團辦公室裡.)<br />
打您電話沒接.要不要聯絡一下?<br />
<br />
(煒盛.sorry..借您這版面當留言版了..)
回路人一枚<br />
<br />
我實在看不出來 我和miles講的哪句話是在罵人或虧人 <br />
我更從來也不是什麼樂壇前輩 <br />
我文章和回應從頭到尾都說的很清楚 <br />
促使我寫這篇文章的動機 則是作者張先生在其部落格對於質疑其書內容<br />
信實與否 和 是否有在出版前跟所有所謂”受訪者”做過內容上的確認 兩件事<br />
所做的回應充滿了高傲和不認錯的態度(我的認知) 實在也讓我不敢苟同 <br />
這是在這種情形 之下而寫的文章 <br />
<br />
當然 至於其部落格對話內容 因被版主張先生封鎖了 <br />
如果張先生願意 我也樂意公開我電腦的存檔<br />
我想應該這些對話應可受公評吧<br />
<br />
這篇文章寫好 我等了張先生五六天的時間 如果這段時間 <br />
張先生願意在其部落格 對質疑者(代號為XD)說聲公道話<br />
或承認其內容有誤 您將不會看到今天的這篇文章 <br />
我這輩子也不會對這本書<br />
說任何一句正面或負面的話 我會選擇假裝沒看見<br />
這是我能做的最大限度了 <br />
<br />
很可惜的 張先生選擇把這篇留言封鎖 <br />
那我也只好把文章POST上來了 <br />
<br />
我也希望 這位代號XD的老兄 (看其留言 似與鼓霸謝團長有認識..?)<br />
看到本討論 可以出來說說話<br />
<br />
至於文章 本身 也沒有要張先生做任何回應 包括道歉 <br />
我只是想把我知道的情形 說出來 讓大家知道 就這樣簡單而已<br />
如果有人不同意 可以回應 如果有人認為我所言非真 <br />
我既然具名寫文章 <br />
當然我願意為我的言論負完全的責任 包括法律責任 <br />
<br />
<br />
<br />
當然 我知道的事情有限 其他受訪者方面 像是Miles 也說了一些事情<br />
大家一起來把事情真相盡量弄清楚 應該不能算壞事吧 <br />
<br />
並且 經過這次的事情 我們把事情弄個清楚<br />
也可以讓日後想寫爵士樂書的朋友們 看看自己或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無論是書的<br />
內容 或 法律層面的肖像權 同意受訪內容等等) 未嘗不好 不是嗎?<br />
<br />
林煒盛<br />
<br />
<br />
<br />
我不是XD,但很同情他<br />
(純粹是個人意見啦!不代表該留言者需要或想要同情)<br />
因為指正書中錯誤及提出問題<br />
卻被作者說是「惡意放話」還說要寄存證信函<br />
就算他講話很直,被作者認為來者不善<br />
可是現在從作者上述的說明,已證明XD講的並沒有錯<br />
只要看過該則留言,都有公理自在人心<br />
<br />
至於XD是否匿名以相同IP「惡意放話」,則不得而知<br />
而且,什麼是「惡意放話」,目前也是作者的認定<br />
(我記得XD最後留言說了錯誤校訂改版後會買書<br />
並希望作者既然答應舉出錯誤即捐款的條件<br />
希望作者可以履行後,即表明不再發言<br />
後面接著有其他留言非署名XD者<br />
我依稀記得的確有人講了有關作者私事聽起來「不中聽」的話<br />
但是不是與討論該書有錯誤的留言者XD為相同ip,則不得而知)<br />
<br />
而作者提出留言者曾說「難道老師都是文盲」<br />
據以說明留言者「惡意放話」因此要寄存證信函的陳述<br />
大概沒看過該則留言的人,很容易會被誤導或是丈二金剛摸不著腦<br />
這句話需要對照該留言的前後文來看<br />
留言者說了「難道老師是文盲」的話<br />
意思是說既然作者說出版前已經給受訪者確認內容<br />
但出版後仍發現明顯的錯誤,「難道老師是文盲」嗎?<br />
(我的理解是:受訪者看過卻沒發現,難道不認識字看不懂嗎?)<br />
<br />
當然,作者似乎說這是出版社編輯或校對出了問題<br />
那以我編過書的經驗想提供意見供作者參考<br />
印刷出樣書時還是要親自校對比較保險<br />
(我們起碼都要校對過三次才會正式印刷)<br />
否則起碼也要確認校對者據以校對的原稿是否為正確版本<br />
否則說編務搞錯文件版本所以印刷有錯的說法<br />
(應該不是拿了稿件就去印刷了)<br />
說什麼都有點說不過去耶<br />
(當然,我不知道是不是每家出版社都有一樣的流程<br />
不過我可以說這絕對是對「作品」負責任且應該要有的流程)<br />
<br />
再來,因為出版前未獲得相關授權同意的事情既然已經發生<br />
現在要做彌補當然也不是不行<br />
但要再回頭讓受訪者確認似乎有點難處<br />
(某種程度其實是背書,因為作者說已經給受訪者確認過<br />
可是書都上架也不能自己一本本追回--那買書的讀者又怎麼辦?)<br />
因為受訪者一樣要對自己的作品或言行負責<br />
<br />
我想大家都算學個經驗<br />
就這點來說我很同意林煒盛說的把事情弄清楚<br />
也讓以後的人(不管是不是該書作者)可以有個參考<br />
(接下)
我還想多廢話一句(應該是很多句...:-p)<br />
出版社出版前為保障雙方權益,應該也會跟作者簽約<br />
簽約內容有一項很重要的就是授權條款(版權保證)<br />
即書籍為作者(或出版社)所擁有或經相關著作權人所授權之著作<br />
如有任何涉及著作權的爭議或訴訟<br />
都由作者(或出版社)負責處理,與出版社(或作者)無關<br />
或是有關該書的相關著作權取得及權利金都由作者(或出版社)負責<br />
這是為了確保不違反智慧財產權,否則其中一方需負全部責任<br />
如果當初沒簽,則以後要注意<br />
這是為了保證雙方權利義務,也是對作品負責任的表現<br />
(如果真的沒簽,那這家出版社真的非常不小心,可以說很沒SENSE)<br />
如果作者簽過,應該要回頭確認自己是否都合法取得相關著作授權<br />
否則不只態度上不尊重著作者,法律上也是有責任的
PS: <br />
我剛說的不夠嚴謹<br />
應該是與出版社簽署前,就應該回頭確認是否合法取得所有相關授權<br />
否則跟出版社簽約了之後<br />
回頭取得授權時若有人不同意也是白搭<br />
不然就得摘掉相關內容了<br />
<br />
說到這個我又想起<br />
因為工作關係,讓我有機會同時接觸新聞媒體報導及受訪者本人<br />
(概稱,非特定指這本書所寫的人)<br />
我曾聽到有趣的說法就是很多記者故事都沒聽完全<br />
所以報導常有誤<br />
這點的確是我們在引用二手資料時要特別注意的地方<br />
(大家也知道,現在媒體愈來愈不能相信了...)<br />
所以若有整理媒體報導資料(包括各種出版物)撰寫文章<br />
一定要留意<br />
不然不僅很容易被看出來這是引用哪份錯誤資料<br />
也對受訪者很不尊重(明明訪問了,卻沒澄清還又再度引用錯誤資料)<br />
<br />
至於寫成小說情節式的寫法<br />
其實要看作者如何定位本書<br />
沒有不好或不行<br />
但若把兩件不相關的事情串聯在一起寫<br />
變成有點誤導讀者以為直接因果關係<br />
這中間仍有很大落差
XD?<br />
ANGELSMILE?<br />
MILES?<br />
怎麼冒出一堆人?<br />
是誰阿?怎麼看得霧煞煞?<br />
<br />
網路上那麼多不具名留言,<br />
到底誰是誰?<br />
根本搞不清楚<br />
<br />
建議煒盛大爺還是自己跟作者溝通吧,<br />
人家不都說可以改可以刪了嗎?<br />
我們想多看點關於音樂的東西<br />
口水戰喔,電視新聞打開就很多啦!<br />
<br />
<br />
小游
To 邱老師:<br />
<br />
我已經寄信與您聯絡,非常謝謝您願意給我改正的機會。<br />
待收到您的確認新稿件後,必將列入訂正部份中。<br />
<br />
To 林煒盛兄:<br />
<br />
如同我已經說明的,在我的blog上,是因為匿名ID除了書本相關<br />
的內容檢討外,還有許多涉及我個人私事的批評和諷刺,所以我<br />
才會把該篇文章鎖住,也不同意任何私自公佈或轉錄,我所有的說<br />
明和道歉,都在這塊您的版面上進行,待訂正結束後,我也保證會<br />
在我個人的網誌上公開說明訂正結果。<br />
<br />
也向您報告,雖然我仍懷疑其動機,但我已和「訂正我錯誤的XD」<br />
道謝,也答應他我會負責修正所有錯誤,(同樣?)署名XD或其他ID<br />
、甚至不署名者,我有確實證據其中許多是來自相同IP,我一方面<br />
也自己在處理中。我的態度讓您認知為「高傲不認錯」,我想是針<br />
對匿名留言者而言,並非因為我本身認為自己沒有錯誤。<br />
<br />
另外謝謝其他網友的指教,<br />
但我現在不願意對任何匿名身分的留言作回應。<br />
也非常希望XD能具名,並給我您的聯絡方式,<br />
(我個人的mail是vinkc@ms26.hinet.net)<br />
若您不是和其他匿名放話、討論私事者同一人,<br />
我會親自公開向您道歉。<br />
<br />
張翔一 <br />
<br />
<br />
<br />
多謝<br />
另外有關於變形蟲的部分<br />
我也稍微瀏覽下<br />
有些內容似乎並不符合<br />
當初成立這個樂團時的一些情況<br />
我想還是有必要做個修正<br />
否則對於現在已經不待在樂團的老團員<br />
不是一個公平合理的對待<br />
相關的細節<br />
我已經回覆你的信<br />
有問題隨時歡迎來信<br />
<br />
miles 邱建二<br />
給邱建二boss拍拍手!!<br />
過則勿憚改,<br />
張小弟弟也不錯啦<br />
現在隨便書店番番報章雜誌書籍介紹錯誤一堆<哪個作者會願意回頭來改正道歉的?<br />
還不是一皮天下無難事?<br />
小兄弟被罵歸被罵,也算是學個經驗.別忙著陪罪磕頭了,<br />
人家也不是故意要找麻煩的<br />
話說回來<br />
這邊很多老頭子小夥子來晃<br />
我想一連串文章看下來,<br />
相信誰有風度誰小心眼<br />
大家眼睛是雪亮的.<br />
回應板上各位有留言或閱覽的網友:<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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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照小弟之前看到的對話內容 與 張先生 現在 在本版<br />
的所有留言 小弟認為 有說謊之嫌是稍嫌明顯 也許是故意 或是無意 (?)<br />
我不知道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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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 我認為 說謊也未必是件壞事 只是要提防被抓包就是<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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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為了尊重 張先生 我至今沒有公佈對話 也先徵詢過意願 <br />
算是 盡了基本的禮數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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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張先生即使表明 不願意公布 <br />
其實 我一樣可以用引述的方式 放上來 而且 沒有法律問題<br />
我也可以 把張先生的私事部分刪掉 放上只屬於本書的討論對話 <br />
只是本人目前並沒有打算而已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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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先生的部落格 瀏覽人次 一天約兩百人 被封鎖的那段對話 <br />
不會只有我一人看到 也許也不會只有我一人存檔 <br />
會不會被別人放上來 不是我所能控制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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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引述路人所言”一皮天下無難事” 在這個例子上不會成立 <br />
因為目前的證據 恐怕 如果哪天有人 想要拿去打官司 <br />
以我對法律的認知了解 應算是個好打的case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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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張先生 是不是”張小弟弟”? 好像有27,8歲了吧 其實我也只是虛長3,4歲而<br />
已 我想大家都算是社會人士了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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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呢 會叫的狗不會咬人 我既然只是選擇在網路上留言說明立場<br />
目前我就沒有這個打算 否則 我根本不會在網路上放任何一句話 <br />
張先生只會直接收到通知而已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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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再重新聲明一次 寫文章的目的 並沒有要任何人道歉的意思 完全是聲明或說明我<br />
的立場或知道的部份事實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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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我度量或心眼大不大 小不小 任由 大家可以公評 也尊重每人的看法意見<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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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我個人 只在乎我自己 有無憑自身良心 和事實來 做事或說話罷了 <br />
接上頁..<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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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 張先生後續如何處理 更沒有任何要求 也不是我的動機或目的 <br />
至於張先生 想做什麼處理 他是成年人 自有判斷和盤算 <br />
非我能夠置啄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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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再次聲明 我並沒有抵制這類書的動機 我很樂於看到關於任何爵士樂的書在台灣被<br />
引起注意 也期待每個人今日對爵士樂付出的努力 明日都能轉化成甜美的果實 當然 <br />
寫書者 也應該評估自身對這領域的專業和認真與否 像小弟不才 就自認專業上彈彈<br />
琴倒勉強ok 至於寫書 能力上 恐怕不能勝任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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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果沒有任何新的”surprise”的話 相信這是我對相關話題的最後回應 <br />
當然 本話題或文章 不會關閉 刪除 更不會封鎖 有興趣的人也可自行留言<br />
討論 我們尊重每位網友在法律規範內的言論自由<br />
<br />
6, 也順便跟網路上 不喜歡看這類論戰的文章的朋友致歉(當然,…你也可以去看別<br />
篇) 我也不喜歡在聖誕節 十二月這個”holiday season” post這類文章 <br />
不過 這個時間點 是在本書新書發表會數週後才放上來 給了作者時間<br />
是人情義理之常 也算是多方考量的結果 再次跟網友致歉 也祝各位 佳節愉快!<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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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煒盛 敬啟<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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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林煒盛先生願意把關於我私人部分的批評刪除,<br />
並且完整引用我的留言整個過程(也就是勿斷章取義),<br />
我想我當然沒有任何置喙的餘地。<br />
相信林先生對中華民國相關法律規範,一定非常了解,<br />
我在此也就不用多說。<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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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向因我本書內容錯誤,而蒙受損失的老師致歉。<br />
也希望林煒盛先生能回覆我,是否同意改版後仍然引用<br />
您的訪問,或是我將之全數刪除?<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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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回歸這本書的目的,就是把台灣的爵士樂表演者多<br />
一個管道,介紹給更多人,其中當然包括在美國有優異<br />
表現的林煒盛先生,這也是我當初大著膽子,讓林先生<br />
覺得「對爵士樂沒有什麼了解」就貿然問問題,並且徵<br />
得林先生同意後拍照,收錄在書中「台灣爵士群象」單<br />
元中的單純動機和用意。<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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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我覺得現在如何把本書的各種錯誤修正,盡量<br />
達到範圍內可能的盡善盡美,是最重要的事情,也遠比<br />
現在爭論誰對誰錯,「case」好不好打,(這是一個複<br />
雜的問題,剛好我身邊有律師朋友,就請教過他,其實<br />
涉及的不只是著作權、人格權、甚至在訴訟過程中很容<br />
易牽涉到刑法第一六八條,所以不是只有民事問題)來<br />
得重要,當然,我願意相信每位受訪的老師,都可以了<br />
解我單純的初衷,和有心修正所有錯誤漏失的誠意,不<br />
至於對簿公堂。但如果我哪天因為這本書接到傳票或存<br />
證信函,絕對坦然以對,就當作更了解這個社會吧。<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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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接下來,能跟林煒盛先生透過email聯絡後續內<br />
容修正事宜,或是整篇訪問拿掉等細節,也真的很抱歉<br />
因為我在原本blog留言的不當和語氣,可能引起林先生<br />
的反感,但我對匿名留言真的非常反感,這點也請林先<br />
生能諒解,如果XD網友願意具名與我聯絡,我也非常樂<br />
意向您報告我內容中的錯誤修訂後續情形,以及關於XD<br />
提到的購買cd或捐款事宜處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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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包括林煒盛先生的兩張專輯、以及變形蟲、邱<br />
老師、uno老師、黃瑞豐老師、啟彬凱雅等等本土樂手<br />
的唱片和dvd,我都早就已經購買收集,長久以來我對<br />
所有台灣本土爵士樂手,也是絕對的尊重,如果有任何<br />
具名的批評指教,我都願意虛心接受。<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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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對這次事件的說明,我想就不佔用版面「口水戰」<br />
,再次向林先生以及所有關心這件事情的樂友們致意。<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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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翔一<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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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張先生您那那篇文章不但之前已經封鎖了<br />
現在還整個都砍掉了耶<br />
???
林先生 您好。<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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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借用您的版說明此書的處理。<br />
<br />
承蒙讀者樂友的熱心指正,本書的錯誤已進行整理中。 <br />
<br />
此書之印行內容及圖片均由作者提供,本公司依約亦無權做任何<br />
更正。全書內容錯誤之處,已與作者連繫校正,將一併在近期內<br />
勘校資料,上網刊登,供讀者連結下載,並印製勘誤表,提供讀<br />
者免費索取。 <br />
<br />
謹此,向各位讀者樂友致歉。<br />
<br />
歡迎讀者樂友繼續指教,對我們的出版品持續關心與支持。<br />
<br />
台灣古籍出版有限公司 主編meichiao 敬上<br />
原來...整個討論...跑到這裡來...笑了,要不是春節放假,實在無聊到在網路上..."逛"...真的不知道原來這裡還有"後<br />
續"!!<br />
張先生如果有誠意要聯絡本人...應該在張先生的部落格寫!(尋人啟示),那麼久以前整篇刪掉之後...在也沒有新文章,沒有<br />
說什麼,還以為這是張先生"息事寧人"方法!!...原來,跑來此處隔空喊話...這樣要怎麼看的到?...或許這裡很有名??假裝<br />
我一定會看到??(林老師,你好,我說實話而以希望勿生氣)但是我今天是第一次來...原本的地方,根本也沒有指示...我想我<br />
一開始就質疑張先生的"誠意",是冤枉他的嗎?不覺得.<br />
首先...要說...我不認識張先生..也不清楚他"私人"的事,而且就我的印象...本來那篇留言裡,XD(就是我)只有我一個吧!<br />
我也是只有講..他書怎樣怎樣...然後其他人講他私事的,我根本不認識且他們用的名字好像也不是XD!!...他現在利用....<br />
只有他是板主可以看到IP(IP也就是可以看到發表的人,他在哪裡發表的)這一點,要怎麼說都可以...好像我是認識他的人,講<br />
他私事怎樣怎樣...讓他態度不好...我在次聲明我不認識張先生.他的私事...說實在...沒興趣.<br />
在來...我希望他可以實踐諾言...買CD或者去捐給慈善機關.我沒有想要私下寫信給張先生意思.你要幹嘛...現在已不在<br />
意...,我只記的你的諾言.又沒有多少錢.是"誠意"的問題.<br />
第三...感覺那出板社也是...超級會撇清責任...兩邊撇來撇去...現在過這麼久,又怎樣了,沒人知道...
另外...給上面一些人...幫張先生說話,也許看到他在這裡語氣很好,恭敬!覺的對他不需要這麼兇...那...你沒有看到本來<br />
他是怎麼說的...我不是"老師",待遇就差很多...!今天,如果不是林老師出來說話...恐怕這件事就這樣沒了...影子也沒<br />
有.<br />
有人出書,非為"錢"..而是為"名"...為了表現一種"品味"...我不敢說,張先生也是這樣,不過...幫他說話的人,也沒資格斷<br />
定囉...<br />
今天這本書,基本上是好的...我想所有老師(包括林老師邱老師)也是同意...我也是同意!!(否則,為何要買?為何要指<br />
正?...台語說"會嫌的才會買")<br />
但是從林老師所說,整個訪問跟聯絡出書過程,竟然是這樣"草率"...到作者後來在部落格信誓旦旦說,"每個老師都有聯絡確認<br />
過","如果有錯誤我就怎樣怎樣"....我想可能,台灣媒體素質差...不是沒原因...感覺就是"粗糙"."不尊重"....在加上對<br />
不懂的人"虎爛".<br />
CD已經有了沒關係...可以多買幾張送朋友...
放心吧 你們兩造的對話 我都存檔進電腦了 <br />
完全可以支持您的說法<br />
經您這麼一說 果真如我當初料想的一般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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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很高興您這位當事人 上來我們這裡 說明您的立場 <br />
一堆小鼻子小眼睛的人<br />
真可悲
沒看到小鼻子小眼睛<br />
只看到假面具被拆穿<br />
保證修改後公佈在網路上?還沒看到...<br />
查一下網路,這位張翔一先生現在天下雜誌當記者<br />
赫!不奇怪!<br />
這本書 也是號稱要"推廣爵士樂"而出的 <br />
現在越來越多了<br />
我是覺得呼著冠冕堂皇的口號 沒什麼意義<br />
大家說話做事 還是要各憑良心啦
我看過那本書介紹你的部份了<br />
別的不說<br />
光是當初報紙寫的與事實有出入,他也照抄不誤<br />
說這些是訪談內容,實在難對讀者交代<br />
用了資料也沒查證<br />
以讀者立場而言,我只盼望這種態度不要也用在現在從事的媒體工作上<br />
雖然那本雜誌也常因為資料或數據使用而被ㄍㄧㄠ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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