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99年秋天到紐約唸書,之後留在這裡謀生,到現在也住了有將近十年的時間,已經算是滿習慣這裡的生活和文化了 。
在美國時,我的講話、思考和生活習慣等等,都是用我所謂的「紐約模式」來進行,然而卻也沒有因此而忘記台灣的文化,我倒也不會像一些人(我通常說那是假洋鬼子),回去台灣時一副滿口英文的模樣(其實英語不大行的也不少,可是台灣好像不少人都吃這一套,其實這是一種自卑心理的投射吧!) ,其實我在台灣時,說的話沒有一句話是英文,不是北京語就是台灣話 。
只不過,在生活方式和文化上,美國和台灣真的是很不一樣的國家,而這幾年我又常常在台美之間往返工作或生活,每次剛回到台灣或美國的第一個禮拜,我其實ㄧ開始不管是應對進退,或是說話上面,都會不大習慣,都要重新去融入不同的生活文化和思考模式,雖然基本上都是保持我自己的個性,沒有假裝的成分,然而在外表現出來的行為舉止或是心態,還是會有點不一樣,所以在紐約,我必須用「紐約模式」來做事情,在台北呢,我則需要轉化成「台北模式」了,而過了幾天後,大概就會習慣了。
到底這兩者有什麼不一樣呢?其實很難說出個具體的事情,就舉個例子來說吧,在台灣,基本上是一個比較講人情的國家,你有什麼要求或是想做的事,其實比較多的人常常先做的是動之以情,例如在路上開車如果被警察攔下來要開罰單,你常常可以在路上看到一些人低聲下氣的拜託警察放他們一馬,或是本來一張要一千八的罰單開成六百等等,而我相信如果你態度很低聲下氣或是可憐的話,其實有些警察是會幫忙的,如果你是年輕漂亮的小姐的話,那麼寬容的機率可能又增加了一些。
但是在美國,以我所住的紐約市來說,如果你被開罰單,通常連你講話的機會都不多,警察還會要你把雙手放在方向盤上(怕你有槍) ,你是不大可能跟警察拜託的,如果你一直低聲下氣纏警察的話,搞不好還要被一些警察指控你妨礙公務,所以動之以理或法是很重要的,因為警察只負責開罰單,之後你如果想要申訴(fight the ticket)的話,第一件事就是要在罰單後面打上”plead not guild”這一欄,接下來要蒐集對你有利的證據,無論是書面的文字陳述或是照片,甚至證人等等,這些都很重要,只要邏輯上說得通,而且有道理,你的罰單被減免或是取消的機率不算低,在美國十年,我對於罰單的申訴已經算滿有經驗,除了書面的申訴很有經驗外,甚至還可以幫我很多美國朋友申訴他們的罰單。
有一次被一個壞警察開了我一張”passing school bus”的罰單,這在美國是個重罪,在紐約要罰500美元,加上五點(滿十點駕照會被吊銷) , 而這完全是一個錯誤的指控,警察根本是入人於罪,因為我並沒有”pass“校車,只是在校車前面左轉彎而已。
我因為不服抗辯,又不想花錢請律師,只好自己在法院出庭,跟開我罰單的警察槓了起來,最後500元雖然沒被取消,但是被法官讓我減免到175元,算一算這大概已是九年前的事情了。
基本上,在美國,我覺得社會制度的運作可以說是基於一個理或是法字,做事情時,你的頭腦需要有一個好的邏輯觀念,只要有理,其實別人不會管你的態度好不好,或是有沒有禮貌,因為這不是他們關心的重點,當然,這樣下來,整個社會的人情味可能就不會像台灣這麼多。
在台灣,個人覺得態度反而變得重要一點,就算你覺得你有道理,但是要是你的態度比較強硬,也許一些事情的焦點便很容易被模糊,別人會覺得你幹嘛那麼兇,反而較少人在乎你有沒有道理,而如果沒有理的那一方,如果假裝一付姿態很低或是很無辜的受害者的話,整個焦點被模糊的可能性也許會更高一點。這一方面是我們從小所受的教育下,邏輯觀念本來就不好,另一方面則因為這是一個比較重人情的社會。
又比如說在美國如果有人說某個人彈琴彈得好,你聽到的多數回應是”thank you” 。這句thank you,代表兩個意義。一方面代表他謝謝你對他的讚美, 而另一方面,他也認為他自己彈得好,足以承接這句讚美。然而在台灣,如果人家稱讚你,較多的回應可能像是:「沒有啦!沒有啦!我還要再努力… 再加油… 」等等的話, 基本上,社會上比較希望你在表面上很謙虛, 就算你心理覺得自己彈得很好, 起碼表面上都要說一些謙虛的話,不然的話, 一些人可能會覺得你很驕傲之類的,如果為人不好,間接地也會把你的專業能力給否定掉。
而在美國, 如果人家問你的能力有沒有辦法彈一個演出, 而你還要「謙虛」或是「客套」一下的話,基本上,人家就會直接認定 “you’re not ready for the gig”而已,不會因為你外表的謙虛言語,而認為你的人很好,這是完全不同的價值觀。當然,人好跟人會不會彈也完全是兩件事情。
當然,這也只是個人片面的生活經驗而已,相信也有很多反證的地方。
不過,類似像這樣林林總總的文化差異真的滿多的,我是覺得連空氣的味道和人跟人之間的距離感都不一樣。所以我每次回來台灣或是美國,都需要花時間適應一下,當然,過幾天後,就可以慢慢融入那個當地模式(mode)了。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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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 Me
- 林煒盛
- New York, United St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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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士樂低音提琴演奏家 Jazz Bass Player
台大哲學系畢業,紐約州立大學普切斯分校(Purchase College,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音樂碩士,主修低音提琴。自1999年起旅居美國紐約至今,以演出爵士樂及流行樂為職業,為目前紐約唯一台灣出身的職業爵士樂手。其個人專輯"Gone With the Wind"於2006年10月獲國際知名爵士樂媒體All About Jazz New York介紹及好評,個人更於2007年7月被All About Jazz New York挑選為當月受注目音樂家(Listen Up)。目前居住於紐約,每年約有四分之一的時間停留在台灣,從事職業演出、錄音及教學工作 。
2 意見 :
近兩年來的政治新聞已充份表達"過於人情"的缺點了
我喜歡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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