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陣子,我跟小號手Richie Vitale(2004年曾來台灣在台北縣水岸爵士音樂節中演出)在一家新開的jazz club叫做"Moldy Fig"演出,這家店位於紐約下東區 (lower east side) ,就在東村 (East Village) 向南的第一個區域。這個區塊在八零年代時並不是很安全的地方,有人曾經跟我說,當時住在這裡的人,晚上八點之後出門的話通常要帶槍防身。但是今非昔比,此區已搖身一變成為新興的昂貴區段,吸引了許多雅痞居住在此處,附近的夜店也相當多,也許是這個原因,所以這間jazz club才會想要開在這裡。
像紐約Moldy Fig這種規模的jazz club,大概比台北的藍調再大個一倍左右的空間,如果以台灣的情形來說,通常會擺上一堆音響器材,例如監聽喇叭之類的東西。但是在這裡,以這種空間大小的爵士樂演出場所,以及依我的經驗來說,一般不會有監聽喇叭這種東西。基本上,這種場地會有鋼琴但不會接麥克風收音,bass也許需要amp(擴大器)開一點音量,有些人如果可以彈很大聲的話就不需要,另外加上鼓組,如果有吉他的話也需要amp,管樂(小號或sax)也不接麥克風,整體來說,原則上都是聽原音(或是很接近原音)。
這也許跟台灣常見的習慣很不一樣,但是在紐約基本上我看到的情形大致上都是如此。一般爵士樂團真的是極重視原音聲響 (acoustic sound) 的音樂,跟古典樂一樣。如果樂手的耳朵可以敏感到一個程度,樂器在控制上、音色、共鳴及音準都沒有問題的話,我相信以爵士樂來說,樂手可以很輕易的聽到彼此,不會有問題,整個聲響也會有一個自然的ballance,場內聽到的ballance(各樂器音量的平衡)差不多就是觀眾席上聽到的,不需要有什麼sound man來調整ballance,你的耳朵和手在自己的樂器上會彈出應該有的音量,跟其他樂器合成一個好的ballance。如此一來,問題就會簡化很多,不會有PA音響的變數參雜其中。

因為預算關係,這個團只有小號、鋼琴和低音提琴,沒有多餘的錢給鼓手,因此沒有鼓手。
附上幾張照片,和最後一個set的最後一首歌,是Richie Vitale和另一位上來jam的小號手Duane Clemons齊飆小號,演出bebop世代的名曲"Chasing the Bird",給有興趣的朋友們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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