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另外一個在自我介紹中常看到的詞彙是「同台過」,或是「合作過」的樂手等描述。「同台」可以視為英文的“share the stage with someone”,以合作過的樂手來說,在這方面的尺度則如同前面所述,完全是因人而異。有些人會把所有曾經正式或是非正式的演出都算進去,例如在紐約的jam session剛好遇到了Wynton Marsalis(著名的小號手),然後他上來jam,剛好你也有jam到,結果你可能就會看到有人回家後,把合作過的對象加上了Wynton Marsalis。更猛的甚至還可以在網站上加上一張兩人並肩的微笑合照,弄得好像大家都很麻吉一樣。唯一沒提到的事實是:這是一個jam session,而且Wynton根本沒得挑選樂手。類似這種情形其實很多。
說到跟Wynton Marsalis同台這件事,我就想到大概七年前吧,我跟鼓手Seiji 跑到紐約的Cleopatra’s Needle 參加jam session,我們把名字和演奏的樂器填在jam session表格上,等待主持人叫我們的名字然後上台jam。結果到了半夜兩點左右,Wynton Marsalis 也跑來這裡jam session,像 Wynton 這種高知名度的樂手,當然不需要等,直接就可以上台jam。結果他上台jam時剛好也輪到我們上台,主持人叫了我上台彈bass之後,表格上明明接下來就輪到Seiji上台,結果另外一個日本鼓手忽然衝上去說接下來是他(顯而易見的,他當然是為了想介紹自己給Wynton認識才使出這招),主持人也沒有查證就直接讓他上台,所以我有了這個唯一一次跟Wynton Marsalis合奏的機會,但是Seiji就沒有跟Wynton Marsalis jam到。雖然同樣是日本同胞,結果到了利益衝突的時候,還是一樣會有人當場把你賣掉,真是人心難測啊!不過這個日本鼓手真的太單純了,就算你彈得再好,Wynton怎麼可能會用你呢?他只是上台爽一下而已,他才不管同台的是誰呢!
至於「同台」這件事情,也就是英文的“share the stage with someone”,通常這個someone某某人,都會是有名氣的樂手,希望用這種方式來證明自己其實能力不錯,讓別人以為你可以跟某某知名樂手一起演奏,那麼你的演奏能力應該也不錯,在台灣或是國外,常常都可以看到有人這樣介紹自己。但是,「同台」這件事的學問可大了,而且每個人的認知都不一樣。我有位美國樂手朋友,他曾在某個音樂節中演出,他們演出結束之後的節目是Chris Potter(知名薩克斯風手),結果他就說他曾經“share the stage with Chris Potter”,基本上只要同時站在台上,每個人都可以說自己跟大師同台,即使是前後兩個節目,只要是同一個舞台,我都聽過有人這樣說。當然,絕對不是每個人都會這樣說。
還有一種常見的例子,大學音樂系的學生大樂團,每年演出都會找一些有名的大師來擔任客席(guest) 的獨奏(solo) 者,或是指揮整個學生大樂團在當地或是學校的音樂會中擔綱演出,結果有些人在學生大樂團中演出後,就會說跟大師同過台了。或是像是國際級的大師來到當地的爵士音樂節演出,演出中有一個節目是要跟當地的樂手jam session,也許一些當地的樂手就會在自我介紹中說自己跟大師同台了。還有的則會說自己曾跟某位大師同台或是錄製專輯,但是背後真正的事實是自己花錢把大師找來錄音或是共同演出,而不是大師找你一起演出【註】。
對我來說,這些情形說是同台也不為過,只不過理想狀況是大師找你一起演出,這種情形下才說你跟大師同台過,可能會比較好一點。不過說真的,每個人對於自我宣傳的尺度認定都不一樣,你也可以說每個人對於真相的認定都不一樣,你也可以說每個人都想將自以為是的真相呈現給讀者看,你也可以說呈現出來的真相越籠統、越模糊,或是玩玩文字上的小遊戲,甚至對於一些樂手是有利的,每種說法其實都對。但是每種說法或是作法,其實都反應出一個人的個性,你是怎麼樣的人,就會寫出什麼樣的自我介紹。
自我介紹的內容一方面是一種自我認知,一方面也是你希望閱讀的人產生對你的認知,它其實也是一刀兩刃,過與不及都可能會傷到自己。而這個東西的尺度,則有待每個人自己去斟酌。當然,一個人的個性會決定他對自己的認知,如之前提及的,你是一個怎麼樣的人,就會寫出怎麼樣的自我介紹。
理想的狀態是每個人對自己的認知都能不超脫客觀事實的範圍,然而這似乎是一件不大可能的事。每個人對自己的認知和其他人對你的認知,其實可能每個人都不大一樣,然而,也許有些人會希望藉由宣傳詞彙讓別人對你留下最深刻的印象,不過卻不能蓄意作假或誤導。我覺得最後這條線也許模糊,卻依然存在,當然,這條線也可能會隨著每個人標準不同而有位移的情形。
當然,對我來說,最好的宣傳是一種無言的宣傳,當你真的彈得明顯比較好的時候,就會有人來找你演出。也許網路或是文字宣傳有其重要性,但是無論怎麼宣傳,音樂自己就是會說話 (Music will speak for itself)。無論如何,文字或是網路上的宣傳也是絕對必要的,而對我來說,它的尺度是不管你再怎麼宣傳都不能掩蓋過真相本身,你的音樂能力本身就是一種終極真相的呈現,如果說你彈得真的好,相信再搭配上好的宣傳行銷能力,你應該會比其他人有較大的機會往上爬。
【註】
然而也有部份人認為,這是一條成名必經的道路,有些人為了要發展音樂職場生涯,如果一開始沒人找他,他就先得找別人,這樣的leader頗常見,例如說找大師來為你跨刀,錄製你的專輯等等,其實一方面也許是喜歡大師的演奏,然而二方面更是藉由大師為你跨刀來讓大眾以為你跟大師的程度相差不遠,或是大師賞識你的才華等等。事實上大部分的情況並非如此。但是如果你的程度真的不差,經過幾次的「投資」(找大師要花錢),應該可以得到一點點回收,特別在「名氣」上面 ,至於砸下的錢,我認為可能很難回收。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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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 Me
- 林煒盛
- New York, United St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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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士樂低音提琴演奏家 Jazz Bass Player
台大哲學系畢業,紐約州立大學普切斯分校(Purchase College,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音樂碩士,主修低音提琴。自1999年起旅居美國紐約至今,以演出爵士樂及流行樂為職業,為目前紐約唯一台灣出身的職業爵士樂手。其個人專輯"Gone With the Wind"於2006年10月獲國際知名爵士樂媒體All About Jazz New York介紹及好評,個人更於2007年7月被All About Jazz New York挑選為當月受注目音樂家(Listen Up)。目前居住於紐約,每年約有四分之一的時間停留在台灣,從事職業演出、錄音及教學工作 。
2 意見 :
很喜歡看看別人的生活故事,謝謝您的分享哦~~
我來自香港,常常到這裡看你的文章。<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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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情況令我聯想起在香港看到的吉他教學生態。<br />
不少吉他老師上網招生時,自我介紹方面,往往只看到文憑方面的履歷,<br />
例如甚麼考試八級之類。<br />
我常想,現今科技發達,足以讓大眾輕易地將自己的錄像post到網上,為<br />
何這些老師不會這樣去展示自己的能力呢?<br />
<br />
對此,我很同意你的音樂哲學,演奏應該是音樂人最好的渠道去展示實力。 <br />
<br />
原載於http://bassistwei.pixnet.net/blog/post/25773518#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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